湖州学院审计处在学校党委、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。通过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督促审计整改,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,实现学校发展目标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;
2.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3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;
4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规划、重大措施、年度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5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6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;
7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8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;
9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10.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11.对学校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;
12.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,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;
13.完成审计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