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概况

湖州学院审计处在学校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,依据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,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。通过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、经济活动、内部控制、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、客观的监督、评价和建议,督促审计整改,以促进学校完善治理,实现学校发展目标。主要工作职责是:

1.依据国家审计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起草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;

2.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

3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;

4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事业发展规划、重大措施、年度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;

5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;

6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;

7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
8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;

9.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办学、科研、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;

10.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;

11.对学校基本建设、修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;

12.开展审计整改的跟踪检查,推动审计整改的落实;

13.完成审计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;

14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