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浙江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》(财审经责〔2021〕95号)《湖州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湖院党发〔2025〕28号)相关文件精神,受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委托,审计处自2026年4月3日起对王玲凤等7位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,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审计对象
序号 | 姓名 | 被审计对象原(现)任职岗位 | 审计期间 |
1 | 王玲凤 | 工会常务副主席、妇联主席 | 2021.11-2026.02 |
2 | 孙计萍 | 学生工作部 (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、人民武装部)部长(处长) | 2021.07-2026.02 |
3 | 杨津婧 | 校团委书记 | 2021.07-2026.02 |
4 | 李晓瑛 | 生命健康学院党委书记 | 2023.10-2026.02 |
5 | 陈国锋 |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| 2021.08-2026.02 |
服务地方发展处副处长 (校友联络办公室副主任) | 2022.03-2026.02 | ||
6 | 孙华勇 |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| 2023.09-2026.02 |
7 | 王智群 | 图书馆(档案馆)副馆长 (主持工作) | 2022.11-2026.02 |
二、审计范围及内容
重点审计中层干部任职期间,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和有关时间。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负责部门(或学院)贯彻落实重大经济决策部署,推动单位可持续科学发展情况,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,履行公共资金、国有资产、国有资源管理和防控重点领域风险职责等情况。
三、审计时间:2026年4月3日起
四、举报电话:0572-2112629,电子邮箱:sjc@zjhzu.edu.cn
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,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。
审计处
2026年5月8日


